国务院2008年工作要点(2008年) (五十三)

(五十三) 进一步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大力实施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做好新时期侨务工作,落实促进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发挥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在祖国现代化建设与和平统一大业中的作用。(国家民委、宗教局、侨办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