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2007年工作要点(2007年) (六十)
(六十) 积极开展全方位外交。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坚定不移地走和平发展道路,坚定不移地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不移地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和睦相处,捍卫国家的主权、安全和利益,维护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稳定和发展与大国的关系,加强与周边国家的睦邻友好,全面推进与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广泛参与多边外交。大力开展经贸、科技、文化、教育、体育等领域的对外交往与合作,增进同世界各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树立中国和平、民主、文明、进步的形象。维护我国公民和法人在海外的合法权益,尊重和依法保护其他国家公民在华的合法权益。(外交部牵头)
上述各项工作任务由国务院副秘书长按分工督促落实。国务院各部门和单位要根据本要点抓紧制订本部门和本单位的2007年工作要点,并报国务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