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2005年工作要点(2005年) 七、 积极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和谐社会 (四十二) 国务院2005年工作要点(2005年) (四十二) 七、 积极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和谐社会 (四十二) 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全面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基本完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抓紧建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信息网络和化学中毒与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以农村为重点,加强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职业病的防治工作。抓紧建设卫生监督体系,加大治疗和公共卫生监督执法的力度,做好整治非法行医等专项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预防、救治、关爱措施,坚决遏制艾滋病蔓延。(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负责) (四十一) 目录 (四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