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2005年工作要点(2005年) 七、 积极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和谐社会 (三十四) 国务院2005年工作要点(2005年) (三十四) 七、 积极发展社会事业,建设和谐社会 (三十四) 推动地方加强科技工作。大力推进县(市)科技工作。开展科技示范县(市)试点工作。启动全国科技信息服务网和县(市)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工作,研究制定推进县(市)科技进步和提高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政策措施。指导地方积极探索推动县(市)科技进步和区域科技创新的有效机制,推动科技促进区域优势产业发展。(科技部牵头) (三十三) 目录 (三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