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1999年) 一、 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决定(1999年) 一、 一、 第二条修改为:“现役士兵按兵役性质分为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并依照本条例授予相应军衔。”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