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国内船舶管理业规定(2001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根据本规定和国家其他规定对船舶管理业实施管理,并可委托其设置的航运管理机构负责船舶管理业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