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2006年1月) 第四条 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2006年1月) 第四条 第四条 本规定第三条所确定的赔偿责任限额的调整,由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