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2014年) 第三章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2014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活动 第十五条 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者不得出租、出借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证件,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资格。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