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20年) 第七章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20年) 第七章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定义: 第五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水路运输行业组织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对其会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自律性… 第五十六条 经营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之间的水路运输,不适用于本规定。 第五十七条 载客12人以下的客船运输、乡镇客运渡船运输以及与外界不通航的公园、封闭性风景区内的水上旅客运输不适用本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2008年5月26日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2号公布的《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1987年9月22日交通部… 附件:1. 水路运输经营者自有船舶运力最低限额表 2. 海务、机务管理人员最低配额表(人)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