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五十三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三条 依法设立的水路运输行业组织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制定行业经营规范和服务标准,组织开展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对其会员的经营行为和服务质量进行自律性管理。 水路运输行业组织可以建立行业诚信监督、约束机制,提高行业诚信水平。对守法经营、诚实信用的会员以及从业人员,可以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