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 第三章 水路运输经营行为 第二十六条 国内水路运输管理规定(2016年) 第二十六条 第三章 水路运输经营行为 第二十六条 水路旅客运输业务经营者应当拒绝携带国家规定的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的旅客乘船。船舶开航后发现旅客随船携带有危险物品及其他禁止携带的物品的,应当妥善处理,旅客应当予以配合。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