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2017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申请经营船舶管理业务,申请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有与其申请管理的船舶运力相适应的海务、机务管理人员;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