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固定资产贷款,是指贷款人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固定资产投资的本外币贷款。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