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四章 合同签订 第十九条 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合同签订 第十九条 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在合同中对与贷款相关的重要内容作出承诺,承诺内容应包括:贷款项目及其借款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向贷款人提供完整、真实、有效的材料;配合贷款人对贷款的相关检查;发生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不利事项及时通知贷款人;进行合并、分立、股权转让、对外投资、实质性增加债务融资等重大事项前征得贷款人同意等。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