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2024年) 第六十二条

第六十二条 本办法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9年第2号)、《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发〔2009〕71号)、《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中长期贷款还款方式的通知》(银监发〔2010〕103号)、《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银监办发〔2010〕5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