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办法(2024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固定资产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

借款人依法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主管部门核准登记;

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

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国家对拟投资项目有投资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符合国家有关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规定;

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