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检验检疫与海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 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检验检疫与海关手续 第二十七条 除另有规定外,对限制进口类或者自动许可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应当持固体废物进口相关许可证和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入境货物通关单》等有关单证向海关办理进口验放手续。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