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证内容真实、客观、准确、完整。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对其出具的检测报告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应当指定授权签字人在其业务能力范围内签字确认本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机构公章或者专用章。授权签字人应当系统掌握商用密码管理政策和专业知识,具备密码或者网络安全领域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商用密码检测机构应当指定授权签字人在其业务能力范围内签字确认本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并加盖机构公章或者专用章。授权签字人应当系统掌握商用密码管理政策和专业知识,具备密码或者网络安全领域高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