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用密码检测机构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商用密码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密码管理局应当依法注销其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
《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申请延续或者依法不予延续批准的;
申请注销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的;
被依法撤销、吊销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的;
依法终止的;
因法人性质变更、改制、分立或者合并等原因发生变化,或者发生其他影响其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变更事项,经审查发现不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的;
资质认定业务范围被全部取消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商用密码检测机构资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