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标评审规则(2014年) 第五章 期间、送达 第五十二条 商标评审规则(2014年) 第五十二条 第五章 期间、送达 第五十二条 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商标评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间。期间应当依照实施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计算。 第五章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