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标评审规则(2005年) 第四章 证据规则 第五十三条 商标评审规则(2005年) 第五十三条 第四章 证据规则 第五十三条 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只有本人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其主张不予支持。但对方当事人认可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目录 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