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年) 第十条 第二章 销售条件 第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在未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将作为合同标的物的商品房再行销售给他人。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