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旧机电设备进口手续的通知(2009年) 三、 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简化旧机电设备进口手续的通知(2009年) 三、 三、 对进口旧机电设备给予检验检疫便利 (一) 根据申请资料能够判定设备状态良好且安全、卫生和环保风险较小的旧机电设备,可免于装运前检验,仅实施到货检验。 (二) 根据申请资料判定在安全、卫生或环保方面存在较大风险的旧机电设备,以及造纸、化工、冶金等大型成套设备,均按现有规定实施装运前检验。 确需进行装船前检验的,境外检验机构应克服困难,在最短工作时限内完成检验。到货检验仍按照现有规定执行,确保进口旧机电设备无环境污染、安全隐患等问题。 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