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一、 对《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予以修改。 (二) 将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中的“外经贸部”修改为“商务部”。 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8年) 将第十二条、第三十二条中的“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修改为“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 一、 对《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予以修改。 (二) 将第七条、第八条、第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中的“外经贸部”修改为“商务部”。 将第十二条、第三十二条中的“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修改为“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 (二)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