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关于修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2015年) 四、

四、 将《外商投资企业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实施细则》(外经贸部、海关总署令2002年第4号)第四条第二项修改为“(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删去第四条第五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