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2013年) 3. 支持区域跨境(边贸)电子商务发展。支持边境地区选取重点贸易领域建立面向周边国家的电子商务贸易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在边境地区设立专业平台,服务边境贸易。 三、 保障措施 (四) 加强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及信用体系建设。 商务部关于促进电子商务应用的实施意见(2013年) 各地要根据国家关于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依托商务部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组织本地区电子商务企业及时填报数据,做好统计工作;参照国家统一标准推动建立本地区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开展地方电子商务统计及重点企业监测;利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信用数据和社会信用数据,建设地方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积极培育面向电子商务的第三方信用服务业。 3. 支持区域跨境(边贸)电子商务发展。支持边境地区选取重点贸易领域建立面向周边国家的电子商务贸易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在边境地区设立专业平台,服务边境贸易。 三、 保障措施 (四) 加强电子商务统计监测及信用体系建设。 各地要根据国家关于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依托商务部电子商务信息管理分析系统,组织本地区电子商务企业及时填报数据,做好统计工作;参照国家统一标准推动建立本地区电子商务统计报表制度,开展地方电子商务统计及重点企业监测;利用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信用数据和社会信用数据,建设地方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立数据共享和应用机制,积极培育面向电子商务的第三方信用服务业。 (四)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