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务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5. 加强内贸工作和内外贸的综合协调,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 内设机构 (十) 台港澳司。 商务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拟订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规章;牵头组织与香港、澳门经贸交流、合作的磋商工作;管理和指导对台贸易,协调台商投资管理工作;拟订对台直接通商方案,组织与台湾受权的民间组织进行经贸谈判;处理多边、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组织协调对台大宗商品出口,核准内地(大陆)企业赴香港、澳门及台湾和台商在大陆举办的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广告业务以及赴香港、澳门经贸团组等经贸活动;管理台商在大陆设立常驻机构的核准工作。 5. 加强内贸工作和内外贸的综合协调,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 内设机构 (十) 台港澳司。 拟订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的经贸政策、规章;牵头组织与香港、澳门经贸交流、合作的磋商工作;管理和指导对台贸易,协调台商投资管理工作;拟订对台直接通商方案,组织与台湾受权的民间组织进行经贸谈判;处理多边、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组织协调对台大宗商品出口,核准内地(大陆)企业赴香港、澳门及台湾和台商在大陆举办的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广告业务以及赴香港、澳门经贸团组等经贸活动;管理台商在大陆设立常驻机构的核准工作。 (十) 目录 (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