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3年) 以上4个地区司的主要职责是:提出与所负责国别(地区)经贸合作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双边经贸谈判和双边混委会、联委会会务工作;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监督外国政府履行与我国签订的多边、双边经贸协议情况并开展对外交涉,协助中国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贯彻实施对所负责国家(地区)市场多元化战略;管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指导我国驻外经商机构的工作,联系外国驻中国官方商务机构。

以上4个地区司的主要职责是:提出与所负责国别(地区)经贸合作发展战略及相关政策,拟订中长期发展规划;承担双边经贸谈判和双边混委会、联委会会务工作;处理国别(地区)经贸关系中的重要事务;监督外国政府履行与我国签订的多边、双边经贸协议情况并开展对外交涉,协助中国企业获得外国市场准入;贯彻实施对所负责国家(地区)市场多元化战略;管理与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指导我国驻外经商机构的工作,联系外国驻中国官方商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