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事调解条例(2025年) 第四条 商事调解条例(2025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全国商事调解工作,统筹规划商事调解行业发展。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规范本行政区域内商事调解工作,加强对商事调解组织开展商事调解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