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10年) 第一章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10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防范风险,促进商业银行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所称商业银行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中资、中外合资、外商独资商业银行等。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 第四条 授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直接提供资金支持,或者对客户在有关经济活动中可能产生的赔偿、支付责任做出保证。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 第五条 本指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 第六条 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