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2003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授信业务包括:贷款、拆借、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