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指引(2018年) 第二章 风险治理 第十条 商业银行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指引(2018年) 第十条 第二章 风险治理 第十条 商业银行应指定专门部门负责银行账簿利率风险识别、计量、监测、控制和缓释,并确保其具备履行职能所需资源。该部门应独立于业务经营部门(或人员),并直接向高级管理层报告。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