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商业银行的银行账户利率风险管理体系进行审查和评估。审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公司治理架构的完善性。
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的完善性。
银行账户利率风险计量的充分性和全面性;假设前提以及参数的合理性和稳定性。
限额管理政策执行的有效性。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文档支持体系的可靠性和完备性。
管理信息系统的完备性。
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压力测试的有效性。
计量结果和压力测试结果的应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