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2023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债务人财务困难包括以下情形:
本金、利息或收益已经逾期;
虽然本金、利息或收益尚未逾期,但债务人偿债能力下降,预计现金流不足以履行合同,债务有可能逾期;
债务人的债务已经被分为不良;
债务人无法在其他银行以市场公允价格融资;
债务人公开发行的证券存在退市风险,或处于退市过程中,或已经退市,且对债务人的履约能力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商业银行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金、利息或收益已经逾期;
虽然本金、利息或收益尚未逾期,但债务人偿债能力下降,预计现金流不足以履行合同,债务有可能逾期;
债务人的债务已经被分为不良;
债务人无法在其他银行以市场公允价格融资;
债务人公开发行的证券存在退市风险,或处于退市过程中,或已经退市,且对债务人的履约能力产生显著不利影响;
商业银行认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