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计量高级方法验证指引(2009年) 第四十四条
第四十四条 商业银行应对内部评级体系进行定期持续监控,通过一系列监测指标评估计量模型和评级体系的表现,确保评级体系得到合理应用,有关计量模型的风险区分、校准能力和稳定性达到内部设定标准。定期持续监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评级治理工作情况。
评级系统运作情况,包括评级流程、评级推翻情况。
评级政策执行和调整情况。
评级使用情况。
数据存储、管理、维护情况和数据质量。
评级指标或风险变量的稳定性和预测性。
评级模型的稳定性。
评级分布和评级迁徙情况。
评级模型使用环境的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