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七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四。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