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二章 资本充足率计算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2004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资本充足率计算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资本包括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 核心资本包括实收资本或普通股、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和少数股权。 附属资本包括重估储备、一般准备、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长期次级债务。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