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不得低于银行业监管机构设定的监管标准。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