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2011年) 第四章 监管措施 第二十条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2011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监管措施 第二十条 银行业监管机构应当建立商业银行贷款损失数据统计分析制度,对贷款损失数据进行跟踪、统计和分析,为科学设定和动态调整贷款损失准备监管标准提供数据支持。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