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章 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治理架构 第六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表外业务管理的治理架构。 第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各类表外业务的经营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确定业务经营管理部门承担表外业务管理和风险管理的首要责任。 第八条 商业银行应当确定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表外业务合规审查,将全部表外业务纳入合规管理。未经合规审查的,不得开展该项表外业务。 第九条 商业银行应当根据各类表外业务的规模、复杂程度和风险状况及具体业务特点,指定各类表外业务的风险管理部门,有效管理相关风险。 第十条 开展表外业务前,应当由会计部门根据表外业务的交易结构对相应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会计核算规则进行审查,确保其准确反映表外业务的经济实质和风险实质。 第十一条 商业银行应当定期汇总整理全行表外业务发展和风险情况,并作为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一部分,向董事会报告。 第十二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表外业务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审计业务经营和风险管理情况。商业银行聘请外部审计师进行年度审计时,应当将表外业务风险情况及相关会计信息纳入年度财务报告…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