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四条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十四条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六十四条 从事理财业务的商业银行在理财业务中出现重大风险和损失时,应当及时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并提交应对措施。 第六十三条 目录 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