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三章 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 第一节 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业务规则与风险管理 第一节 管理体系与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理财产品的内部审批政策和程序,在发行新产品之前充分识别和评估各类风险。理财产品由负责风险管理、法律合规、财务会计管理和消费者保护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并获得董事会、董事会授权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层或者相关部门的批准。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