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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八十条

第八十条 对于流动性指标持续达不到预警指标要求的商业银行,银监会除第七十九条措施外,有权采取进一步的监管措施:

要求银行通过更加有效的压力测试和更有力的应急融资计划改善应急计划。

提高流动性比率要求。

限制商业银行开展收购或其他大规模业务扩张活动。

限制商业银行部分业务的发展或某项资金的流动。

暂停部分或全部市场准入事项。

提高资本充足率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有关措施。对于集团或母公司出现流动性困难的商业银行,银监会有权限制其与集团或母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