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七条
第七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应包括以下基本要素: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
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完善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
完善的内部控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完善、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
有效的危机处理机制。
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有效监控。
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
完善的流动性风险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
完善的内部控制和有效的监督机制。
完善、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
有效的危机处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