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二章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第二节 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第十七条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十七条 第二章 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第二节 流动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 第十七条 流动性风险管理策略、政策和程序应涵盖银行的表内外各项业务,以及境内外所有可能对其流动性风险产生重大影响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和附属公司,并包括正常情况和压力状况下的流动性风险管理。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