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2009年) 第八十四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八十四条 农村合作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参照本指引执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五章 目录 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