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 第六十六条

第六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指引》(银监发〔2009〕87号)同时废止。本办法实施前发布的有关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如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