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2004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十九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对于违反本办法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2003)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