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2004年)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发行管理办法(2004年) 第三十八条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三十八条 商业银行次级债券私募发行时,其信息披露的内容与形式,应在发行章程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信息披露的对象限于其次级债券的认购人。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