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2014年) 第三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8月1日起施行。《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3号)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2003) 第七章 目录 第三十八条